第二章 會員
第六條 資格
第六條 資格
6.1 校友會員:母校所有校友均可申請成為本會校友會員,申請時須填妥並繳交校友會員的申請表格,及繳交本會會費。
6.2 學生會員:母校所有中四級或以上的學生,均自動成為本會學生會員。
6.3 名譽會員:任何曾對母校或本會作出特別貢獻的人士,經本會幹事會會議決定後,可成為本會名譽會員。
第七條 會藉
第七條 會藉
7.1 本會校友會員及名譽會員均擁有本會永久會籍。
7.2 本會學生會員在離校後,將失去本會學生會員的資格。如欲加入本會,須重新申請成為本會校友會員。
7.3 任何違反本會會章或影響本會聲譽的會員,包括校友會員、學生會員或名譽會員,經本會幹事會會議及教師顧問決定後,可革除其會籍。
第八條 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權利和義務
8.1 所有曾在母校就讀的會員享有本會會員大會及各項選舉的投票權。在本會各項選舉中,符合該項選舉參選資格的會員享有本會該項選舉的參選權。
8.2 所有會員可享有本會一切福利。
8.3 所有會員可參加本會各項活動。
8.4 所有校友會員必須繳納會費。
8.5 所有會員必須遵守本會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