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綱
第一條 定名
第一條 定名
1.1 本會定名為「香港道教聯合會鄧顯紀念中學舊生會」,以下簡稱「本會」。
1.2 英文定名為"Hong Kong Taoist Association Tang Hin Memorial Secondary School Alumni Association"。
第二條 會址
第二條 會址
2.1 本會會址設於新界上水彩園邨香港道教聯合會鄧顯紀念中學。
第三條 宗旨
第三條 宗旨
3.1 本會為香港道教聯合會鄧顯紀念中學(以下簡稱「母校」)校友的惟一代表。作為校友與母校之間的聯繫橋樑,本會有以下的宗旨:
(a) 提供母校最新消息予會員;
(b) 促進不同屆別會員的認識;
(c) 維繫會員之間的情誼;
(d) 維繫會員與教師之間的感情;
(e) 協助母校籌辦活動。
第四條 法定語文
第四條 法定語文
4.1 本會以中文為法定語文。
第五條 組織
第五條 組織
5.1 本會為獨立團體,並由本會幹事會依本會會章處理本會一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