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綱

第一條 定名

1.1 本會定名為「香港道教聯合會鄧顯紀念中學舊生會」,以下簡稱「本會」。

1.2 英文定名為"Hong Kong Taoist Association Tang Hin Memorial Secondary School Alumni Association"。

第二條 會址

2.1 本會會址設於新界上水彩園邨香港道教聯合會鄧顯紀念中學。

第三條 宗旨

3.1 本會為香港道教聯合會鄧顯紀念中學(以下簡稱「母校」)校友的惟一代表。作為校友與母校之間的聯繫橋樑,本會有以下的宗旨:

(a) 提供母校最新消息予會員;

(b) 促進不同屆別會員的認識;

(c) 維繫會員之間的情誼;

(d) 維繫會員與教師之間的感情;

(e) 協助母校籌辦活動。

第四條 法定語文 

4.1 本會以中文為法定語文。

第五條 組織 

5.1 本會為獨立團體,並由本會幹事會依本會會章處理本會一切事宜。